某市民4.3万买Vertu手机 不到一年外皮“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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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andother
- 编辑:landother
去年6月,沈阳市民于先生花4.3万元在商场购买了一部Vertu手机,用了不到一年,包裹手机外壳的真皮就开了口,不得不拿去维修。“这么贵的手机使用不到一年就送去维修,手机品质和价格不对等啊!”于先生提出质疑。
市民投诉:4.3万手机没到一年外皮“开口”
于先生介绍,去年6月17日,他在太原街某商场Vertu手机专柜花4.3万元购买了一部手机。
于先生称,店员向其推荐时,宣称这部手机包裹的皮革为手工打磨而成,经久耐用。“我原以为这么贵的手机品质不会有问题,可是用了不到一年,问题就出现了。”于先生抱怨道,今年2月中旬,他发现靠近手机听筒附近经手工包裹的外皮“开了口”,随即与Vertu手机经销商取得联系。经销商为其开具了一份客户移动电话维修表,随后将其手机送到指定的售后部门进行免费维修。
于先生认为,Vertu手机可能存在设计缺陷,造成手机使用不到一年就出现外皮“开口”的现象发生。对此,厂家应该为其更换一款新机,而不是简单的维修。
记者核实:查询维修信息受阻Vertu售后称电脑反应慢
作为高端消费品的Vertu手机,消费者使用不到一年时间,为何会出现外皮开口这样低级的质量问题?
Vertu手机专柜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于先生遇到的手机问题经销商已经维修解决完了。对于于先生提出的换货要求,由公司售后部门专业人士负责解释。
近日,记者与Vertu手机(中国)售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针对于先生的问题,售后服务中心相关人士回应称,在电脑输入于先生手机维修序列号后,由于电脑反应慢无法打开,因此无法做出解释。
对于于先生提出的换货要求,售后人士则表示,厂家不可能为于先生换新机。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上手机出现质量问题7日内包退,如果超过包退期限,手机出现问题,涉及换机,消费者需要与销售手机的经销商进行沟通协商。
律师说法:三包期内同一故障经两次修理可要求换机
针对上述消费维权案例,本报法律顾问、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永刚给予了解答。
刘永刚认为,根据于先生反馈的情况,手机出现的问题应归类于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刘永刚表示,依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由于于先生提供的手机维修记录日期显示为今年2月23日,发现问题的日期超出了上述退换货期限,于先生如提出换货要求还需与厂商协商解决。
不过,刘永刚表示,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手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要求销售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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