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行业也来搞“互联网+” 多是90后还有未成年人
- 来源:未知
- 作者:liyunfei
- 编辑:liyunfei
有人组织卖淫女线下开房,有人专门在网上招嫖,还有打手负责望风,各方事后对嫖资分成……传统色情行业遭遇“互联网+”,最终也还是被“一锅端”了。昨日上午,一个19人的涉嫌组织卖淫的团伙在海珠区法院受审,其中,11人是“90后”,还有2名女生,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27个地点同时实施抓捕
据海珠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左右,万志勇、刘峥、付中全等人为了牟取利益,指使同伙万中意、刘静等人在网络上发布招嫖信息。万中意又让同案人刘某莎(未成年人,另案处理)负责接听嫖客电话。另外,万志勇等人还安排多人负责望风、收取嫖资。
2014年5月前后,同案人杨帆、阳琼华、李佳、周霞等人也开始干起了网络招嫖揽客“业务”。
2014年7月份,海珠警方抽调100多名民警,分27个抓捕小组,分赴湖北、湖南、江西、广州、东莞等27个地点,对网络招嫖、线下卖淫团伙统一抓捕。警方摧毁了多个网络代聊点,抓获包括网络代聊手、组织者、失足女在内的45名嫌疑人。
多是“90后”,还有未成年人
海珠区检察院昨日称,万志勇、刘峥、付中全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责。万中意等16人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责。
据统计,昨日受审的19名被告人中,有11人出生于1990年之后。
昨日的庭审中,第一被告人万志勇认为自己没有组织卖淫,“我没那个能力”。他认为自己只是通过网络给卖淫女介绍嫖客,应该只是介绍卖淫。万志勇称,卖淫女每做成一单,假如嫖资是300元则会分给他100元。自己累计收取了8000至9000元。“也有时候卖淫女做成了不给我钱,打她电话还关机”。检方认为,他是卖淫团伙的组织者之一。
被告人刘峥则表示认罪。他表示自己主要负责安排酒店,也安排过“朋友”在酒店附近“看场”,自己也“开拓”过一些卖淫女“资源”,也从中分得一些钱。“我确实做了这个事情,应该是构成这个罪。”
付中全也认为自己只是介绍卖淫,而不是组织卖淫。他说自己主要负责将卖淫女所开房间的信息告诉网络代聊手万中意,收到钱后将嫖资转给万中意。“万中意安排我在哪里开工,我就去哪里开工。”
万中意也在庭审中表示认罪,并称自己只是负责网络代聊。他的团队有4个人,专门负责转发招嫖信息。他以前在湖北等地也做过类似网络代聊业务,“我不会直接联系卖淫女”。万中意称,他们通过微信、Q Q等工具发布招嫖信息,联系上嫖客后,让一名未成年女孩刘某莎负责接听嫖客电话。介绍成功一单,线下组织卖淫者那边就会从嫖资中给他们分成一部分。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有待择日宣判。
组织分工
代聊手:又称键盘手,多为湖南、湖北籍男性。他们以失足女的口吻与客人聊天,如果嫖客需要电话沟通时,则换成女性接听电话。一些代聊手可同时使用5台电脑,注册上百个Q Q、微信账号进行网络招嫖。一旦账号被封就立即注册新号。他们利用Q Q、微信等社交软件发布诸如“90后美女、在校大学生、寂寞少妇”等挑逗性词语和一些不堪入目的图片吸引嫖客,也会利用一些专门软件有选择地向附近正使用Q Q、微信的男性打招呼。
组织者:也称区域负责人,主要在线下操作,如开房,安排卖淫,安排马仔放风,收取嫖资等。
失足女:平时分散居住,以短信、网聊方式与组织者及其手下的马仔进行联系,随时都可以加入或者离开。
利益分成:据付中全称,假如嫖资是300元,卖淫女会获得其中的100元,剩下的由组织者和网络代聊手按约定分成。有时候代聊手会抽走其中的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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