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成批前往香港卖淫被捕 引得近百名市民围观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Sophie周
- 编辑:Sophie
香港警方在元朗展开打击有组织卖淫行动,两个多月来捣破34间卖淫场所,拘捕301人,并瓦解一个为妓女提供一条龙服务的集团,拘捕首脑夫妇及5名骨干成员。在16日晚上的行动中,更引来近百市民围观。
元朗警区刑事总督察陈嘉宝指,行动从2月初展开,捣破34间卖淫场所,拘捕301人包括24名港人、257名持双程证及护照内地人,以及20名泰国人;而针对该一条龙卖淫集团的行动,则从4月12日至起至16日进行,拘捕了5男14女集团成员,包括首脑夫妇及3男2女骨干成员,另拘20名来自泰国及内地妓女。
警方表示,料集团至今犯罪收益1000万至1200万港元。
被捕主脑夫妇姓张(62岁)及姓陈(59岁),警方称该集团已经营数年,买入或租用物业卖淫,然后从外地及内地安排妓女来港,再以肉金偿还费用。集团会在卖淫场所装天眼,监察警方行动及妓女接客数目,另集团亦会以高价出租单位给本地妓女用作一楼一凤、足浴店等,并为他们提供安全套等用品。
报道称,元朗遭卖淫事业“沦陷”,是由于不法集团在背后操控。据东方日报早前引述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妓女来港后,集团会安排她们住在房(即将一些居住单位分割成多间蜗居),亦以房接客。集团会安排水电、厕纸及毛巾等日常所需,让妓女安心“工作”,以一个妓女来港两星期计,便需先支付4000至4500港元成本。
报道又指,不法集团会派出身家清白,甚至带着小孩子的人去租楼,之后转交集团控制单位,再租予流莺经营,每个房可月租4000港元。至于妓女,以每名客人收200元计,若平均每日有五个客,持旅游签证来港两星期,扣除经营成本,也有一万港元进账,如被警方扫荡,集团会安排另一批妓女到港,确保“货源”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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