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裤淫魔”潜入女生宿舍强奸21人 被判死缓
- 来源:长江网
- 作者:Yeah理枫
- 编辑:ChunTian
淫魔恶行累累
被告人魏义广,男,1966年出生于安徽省泗县大路口乡河平村。因犯盗窃罪于1989年5月13日被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2002年9月28日被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8年9月刑满释放。
宿州市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9月至2010年11月间,被告人魏义广乘夜间先后潜入泗县敦集中学,霸王中学,第二小学,大路口小季小学,实施强奸作案9起21人,其中幼女8人。据魏义广交代,他多次到中小学进行性侵,是因为女学生年龄小,胆小怕事,同时睡觉比较“死”,在性侵时带工具就三样,剪刀、撬棍、手电。在实施犯罪时采用剪开女生内裤,特别是夏天,剪开短裤就实施犯罪。
同时经查明2009年夏天至2010年12月,被告人乘夜间先后潜入大路口培智学校,丁湖镇吴圩村吴翠萍,敦集镇朱圩村王永粮食收购点等地,盗窃作案18起,未遂1起,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3450元。
庄严判决
宿州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魏义广多次潜入学校女生宿舍强奸作案9起21人,其中幼女8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且既遂3人,未遂18人;魏义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作案,盗窃财物价值34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魏义广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魏义广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魏义广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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