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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骚年迷恋游戏欠两万元债 以四万卖掉一只肾

时间:2013-06-26 09:07:24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liyunfei
  • 编辑:liyunfei

朱军辉,今年39岁,无业,河北石家庄人。他曾患严重肾病,长期透析治疗让他生不如死,肾移植是唯一的治疗希望。

为了得到一颗健康的肾,朱军辉曾先后向北京、长沙、南京等多家医院提出移植申请,然而排队苦等五年之后,还是没有等到肾源。看不到希望的他,于2011年春天,选择了非法渠道进行肾移植。

2011年7月,进行后续治疗的朱军辉在北京住院。一天,一名男子来到他病床前,发了一张名片,上面名字是曹奕,是安徽做肾脏供体中介的。

朱军辉等17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

与此同时,不少病友得知朱军辉成功找到肾源,纷纷找他探听消息。

一方面有患者需要肾源,愿意出钱买,一方面有肾脏供体中介,有人愿意卖肾,何不给他们牵线,自己从中赚钱呢?朱军辉决定一试身手。

他清楚,组织卖肾,除了有卖肾者(供体)、需要肾移植的患者(受体)之外,会做肾移植手术的医生、能提供手术室的医院才是最关键的。

鄂丽军和朱军辉是在网上认识的。鄂丽军家住陕西西安,因为妻子有尿毒症,一直在等待配型成功做换肾手术,他经常活跃在网上,留意这方面信息。鄂丽军很爱妻子,他希望早点把妻子的病治好,还想尽快生个孩子。当然,无论是眼下治病,还是以后换肾、术后康复,以及将来生孩子,都需要不菲的一笔钱。鄂丽军需要钱。

朱军辉需要一名能做肾移植手术的医生,而鄂丽军恰好认识这样一名医生。多年来带妻子到处看病,鄂丽军认识了河南省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泌尿科副主任医师刘永生,他认为刘医术不错,是最合适的人选。

40多岁的刘永生具备肾移植手术资格,是医院的业务骨干。刘永生刚开始对鄂丽军的提议并不感兴趣,曾多次回绝鄂丽军的请求。但禁不住金钱的诱惑,抵不过鄂丽军的软磨硬泡,他终于被说动了。鄂丽军也由此成了一名医生中介。

一家医院的出现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南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于建铎是建南医院的院长,河南濮阳人,毕业于某医科大学、30岁出头的他踌躇满志,欲干一番事业。2011年底,他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朱军辉。

朱军辉提出想利用建南医院的手术室进行肾移植手术,由医院提供手术室、医生助手等。朱军辉说,“我不会叫你白帮忙,我给你10万块钱作为医疗合作金,每做一台手术我再给你4万块钱的好处费”。

建南医院没有做肾移植手术的资质,因为担心手术风险,于建铎提出10万元不行,让朱军辉交20万元作为医疗合作金。几天后,朱军辉将20万元现金交给了于建铎。

朱军辉开始忙碌起来。供体、供体中介,受体、受体中介,医生、医生中介,医院、医院的医护人员……每个环节都要保证万无一失。作为各环节纽带的朱军辉分身无术,于是找来以前认识的黄冠铭(也曾卖过肾)、周树成做助手。根据黄冠铭能说会道、有文化、脑瓜机灵的特长,安排他接送供体、受体,带供体、受体体检;根据周数成老实、可靠的特点,安排他在医院看护做手术的供体。

万事俱备。2012年3月的一个周末,鄂丽军从西安租了一辆车,一大早便出发了,他先去郑州接上刘永生,然后往石家庄赶,一路狂奔。到石家庄后,朱军辉安排两人在宾馆稍事休息,然后便迅速投入手术。

2012年3月,第一台肾移植手术即将在建南医院的手术室进行。手术前,院长于建铎精心安排包括潘红旗等几名手下协助,并特别交代“不要留手术记录、不用写病历”。

这天夜里,朱军辉领着做手术的几个人,从医院的后门悄悄进了医院。途中,供体被蒙上了眼睛。术后,受体转到大医院继续治疗,供体在这家医院康复治疗。

2012年5月,安徽的曹奕给朱军辉打电话,说有三台肾移植手术要做,让他帮忙找医院,朱军辉均安排在建南医院。刘永生也一次次在鄂丽军陪同下频繁往来于郑州、石家庄之间走穴。虽然十分辛苦,但收获颇丰,按照每台手术4万元的约定,鄂丽军都当即兑现。

从2012年3月至7月,在于建铎的医院内先后进行肾移植手术10台,朱军辉每次手术过后,都及时将4万元送到于建铎手中。于建铎也没有亏待他的手下,每次都以加班费、补助的名义给他们发钱。

什么人在组织卖肾

于远军(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是供体中介环节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是一名供体圈养人。

2011年夏天,在网上联系了七八名年轻男子之后,于远军在网上联系了5个受体中介,并把供体提供给他们进一步检查身体,只可惜这几个供体都不合格。于远军没有挣到钱,就回黑龙江老家了。

2012年3月,于远军从老家回到石家庄,这一次,他在市内两个小区租了两套房子,伙同他人一起圈养了十五六个供体。

非亲属关系的供体与受体要想配型成功并不容易,都要遇到合适的对方,这需要时间等待。可对于一个欠下赌债、急于卖肾换钱的供体来说,他往往等不起。于远军差点被这样一个供体举报,“他心态不好,着急手术,不愿意等了,后来还喝酒,说要举报我”。

2012年5月,于大军感觉在石家庄已经不安全,就把供体全部转移到了山东省济南市一小区居民楼内。他派手下李超负责圈养管理供体、检查等事项。李超到济南后也开始通过网络招募供体。

洪岩、张建、冷晓光是于远军招募的供体,他们三人在等待卖肾过程中,渐渐成了于远军的助手。后来,于远军圈养的两个供体与受体配型成功后,在朱军辉安排的建南医院进行了肾移植手术,于远军小赚一笔。

那些卖肾的年轻人

刚满18岁的张某是甘肃人,无所事事的他迷上游戏,欠下2万多元债。为了还债,他决定卖肾。配型成功后,他被供体中介发送到云南昆明,后在受体中介带领下到河北石家庄进行肾移植手术。

手术前,张某在一份“我自愿捐一只肾,一切后果与他人无关……”的“自愿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随后,张文被蒙上了眼睛,中介带他来到“定点医院”进行了肾脏摘除手术。术后,中介给了他4万元。

宁夏小伙马某却没这么“幸运”。2012年5月28日,马某千里迢迢从宁夏来到石家庄向警方报案,称被骗了。小伙子告诉警方,他在网上找工作时,搜到一个关于肾的网页,上面有供体中介的联系方式。出于好奇,他与对方在QQ上聊上了,供体中介称卖一个肾可得到10万到24万元的补偿,他动心了。于是,在中介的安排下,他在石家庄一家医院切除了自己的一个肾。

当初供体中介承诺补偿他10万元,但手术后,中介支付2万元后拒绝给付剩余的8万元。在医院住了四天后,马某被中介送到了火车站,无奈之下回了宁夏老家。

回家后,他一直养伤,也不敢让家人知道,但最终还是被家人发现。警方带马某到医院检查发现左肾缺失。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行为有一个完整的黑色利益链条,患者进行换肾手术要缴纳20余万元至30余万元费用。本案中,医院中介每做一台手术给医院4万元费用、医生中介4万元、医生4万元、供体2万到4万元,供体中介、受体中介、医院中介也参与利益分配。肾病患者支付高昂的费用,卖肾者的回报却十分廉价。黑色交易背后,是黑中介、医院、医生等众多人员沾满供体血腥的非法所得。

报案引起了石家庄警方的注意,当即立案侦查。经艰苦细致摸排,查明本市存在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黑中介”犯罪团伙,该团伙与北京、山东、安徽、河南等地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黑中介”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涉及全国18个省、市的犯罪网络。

案件惊动了公安部,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抓住战机,顺藤摸瓜、循线查清全国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犯罪网络,打一场集中歼灭战。2012年6月,公安部立即成立指挥部,先后两次部署;7月,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一举摧毁该犯罪网络,抓获锁定的全部犯罪嫌疑人,解救了一批被集中封闭管理的活体器官提供者。

庭审组织卖肾“黑中介”

2013年6月6日,经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裕华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组织买卖人体器官案,朱军辉等17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该团伙组织买卖人体器官的黑幕徐徐拉开。

朱军辉个子不高,黑瘦,戴副眼镜,文质彬彬,公诉机关指控的10起事实中都有他的身影。出庭前,朱军辉刚刚吃过药,虽然已经换过肾,但如今的他仍是一名严重的肾病患者,每周都需要作三四次透析治疗。

此次开庭地点是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数以百计的学生旁听了这场庭审。庭审中,朱军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刘永生的辩解令旁听席上一片嘘声,“每年因为不能换肾死掉的人有10来万,医生的职责有一个,就是救死扶伤,我是出于这个想法去给他们做的手术。”

当公诉人问,“有没有向供体讲过摘除肾脏手术的伤害、风险等情况”,刘永生轻描淡写地回答:“没有伤害,整个医疗界认为没多大影响,做个阑尾手术也有一个创伤。”

办案人员介绍,很多年轻小伙正是轻信了中介的游说,轻易出卖自己健康的肾,签了“自愿书”,上了手术台。麻醉醒来,留下的是身体上长长的刀口、内心的伤痛。卖肾后,大多供体出现全身浮肿,平时会腰酸、干点重活就累、很容易疲劳。

本案中多名被告人曾经卖过肾,也曾是受害者,这一细节令人吃惊,而他们转身投入非法买卖肾器官各环节,恰恰因为卖肾后身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劳动,缺少经济来源,常年吃药、治疗的现实又需要大笔开支维持,不得已只好铤而走险。

被告人双勇就是一个典型例子。2010年4月,双勇卖掉一个肾。手术之后,他全身浮肿、体虚无力,一直吃药,更可怕的是,手术后第3个月他出现尿毒症前期症状,如今30岁刚出头的他已经吃药维持3年多了。而尿毒症后期的治疗方法一般就是透析、换肾。双勇承认“我需要吃药,需要钱”,他就这样带着自己的伤痛走上了买卖人体器官的道路。

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指出,从医学专家处了解到,人体的两只肾脏是交替工作的,正常情况下,一只肾脏工作,另一只肾脏就会休息。如果只有一个肾脏,这只肾脏即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易出现问题。医生忠告,“除非你的肾脏出了问题,不得不摘除,不然绝对不提倡摘掉一个肾。”

6月6日庭审结束后,法官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明确规定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其后公安机关侦破了一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件,为什么严厉打击之下,不法分子仍铤而走险?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徐立伟认为,高额利润回报是地下买卖器官市场猖獗的直接诱因,如何从根本上遏制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希望此案给我们启示、引发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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