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老板王欣失联近一个月 老婆躲厕所未曾露面
- 来源:时代周报
- 作者:newtype2001
- 编辑:newtype2001
“快播时代已经结束。”
过去七年,快播的低门槛视频播放器服务曾造福了数以万计的小型电影网站。
2007年,正是辉军所称的“视频网站兴起的元年”。当年,二次创业的王欣并未把眼光放在与其他网站的内容竞争上,而是另辟蹊径,服务私人中小电影站。而P2P技术正是解决之道。
“快播采集方便,手指一点,几万部电影就在你的电影网站里了。”由于快播早前与MaxCMS结成联盟,电影站长们只要使用国内最大的建站系统MaxCMS,“快播流媒体点播系统”即被默认勾选作为播放解决方案。对于没有资金和相关背景的草根站长来说,零版权投入和操作简单便捷无疑成为与一众小电影站高度匹配的“快播属性”。
辉军读书期间对网络游戏的喜爱让他在辗转多个工作之后,选择当电影站站长。自2012年学习建站起,辉军使用快播至今已经有近两年的时间,“当时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学习技术,每天不睡觉,研究各种代码。”
1989年出生的他,毕业后被分配到深圳某电子厂工作,打扮学生气的辉军其实已经有7年的工作经验。谈到建站初期的经历时,依然面带稚气的他回忆说,“我没有启动资金,没本钱投广告,更没钱让快播和百度给我的网站导流量,只能通过论坛、Q群宣传,一点点积累IP流量。”
辉军起初曾为了追求网站高流量尝试建成人网站,但终究因为担心涉黄,最终不了了之,“快播有很多黄色资源”。
这一重要“特色”在快播科技近期发布的“商业模式全面转型”公告中已不复存在,“从技术转型原创正版内容”的设定不仅把快播再次拖入与传统播放器以及视频网站的争端里,更是把原有的站长群体客户毅然舍弃,辉军坦言:“这样的话,快播对我们就没有意义了。”
两年里,每月300元以内的服务器费用几乎是辉军经营四个电影站的全部成本投入。“快播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参与广告分成,像这种使用快播播放器的小电影网站太多,快播很难管理,它的收入还是主要来自快播播放器自身的广告收入。”辉军拥有的4个视频网站,IP流量累计每日可达10000以上,按照大多数广告联盟的标准,10000IP每天可以带来300—500元不等的收入,每月一万元左右的广告所得可以让辉军在深圳维持稳定的生活。
虽然不与电影网站进行流量分成,快播科技也建立起自己的盈利模式,包括游戏联运或自营、弹窗广告、安装软件的捆绑推广收入等。曾有公开报道指出,目前快播科技的年收入达到3亿元左右,这一数据在2011年为1亿人民币,而基于使用快播播放技术的中小站也超过万家之多。
“快播时代已经结束。”这位年轻的电影网站站长的言语中似乎也在感慨自己事业的终结。快播作为大多数电影站的“标配”,已经成为网友习惯的观影方式,辉军转投其他小众播放器的补救措施成效微弱,网站流量大不如前。他说:“让点击观看的人专门再下载一个播放器是很难的,而快播很多人电脑里都已经安装。”
实际上,快播这一打破版权限制的另类播放器在一开始就瞄准了小型电影站的软肋,快播早期为了冲击安装量,以每个下载安装5-10元的成本向站长推广快播播放器;2007年投入市场仅三个月便有数以千计的视频网站使用了快播的技术,2011年,快播的活跃用户数与播放器覆盖人数已可比肩优酷视频,并全面超越包括暴风影音在内的传统视频播放器。
对于2012年开始建站的辉军来说,早已成为老大的快播播放器是其不二选择。此番快播落难,电影站站长们认为问题出在版权。辉军证实快播的官方服务器上有大量盗版视频,关闭QVOD服务器之后,有部分电影网站仍可以使用快播播放,这是由于“快播实际拥有大量服务器,而其中很多私人的服务器里也有视频”。
在快播一筹莫展的窘境下,辉军开始考虑“转行”。当然,他依然在自己一手创办的电影网站站长QQ交流群活跃着。打开手机,他悻悻地展示了群成员总数已达947人,“如果还想做电影站,单单一个群里就有1000个人走在前面。建一个网站很简单,但是如何提高流量才是关键。现在做电影站的人这么多,超过90%的其实都是不赚钱的。”
广告联盟收入直线下滑
辉军最终决定放弃站长身份。“我之前也经营过淘宝店,接下来可能先去帮别人的店打工,偶尔维护一下电影站。”在多重压力下,许多站长纷纷表示电影网站已经赚不到钱,他们开始把电影网站作为兴趣和副业,通过开淘宝店和私人电商赚钱。
这群一直游走在“规则”边缘的站长群体,此刻与快播一同正处于最艰难的时刻。而与他们紧密相关、依靠快播衍生的地下广告联盟,也正经历着“唇亡齿寒”的阵痛。
在快播高歌猛进的扩张路上,与中小电影站应运而出的正是这一众小型“广告联盟”。点开电影站页面,闪动着霓虹字和QQ提示音的弹窗、横幅、漂浮广告已经成为中小电影站的标志,这些广告联盟将百度广告联盟和谷歌广告联盟的原理精简至中小电影站和游戏网站,并在其中充当中介的角色。
“一开始规模很小的时候,电影站会选择广告联盟合作。按IP点击量与广告联盟分成,做大之后可能有厂商直接找上门合作。”广东某广告联盟QQ群主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广告联盟帮助网站找广告主,一般广告收入的分成模式固定由广告联盟决定,并且与网站IP流量直接相关,这些电影网站是广告联盟主要的目标客户。
一4A广告公司高层对时代周报记者指出,这些吸附在快播链上的广告联盟在功能和运作上都与目前最大的广告联盟“百度联盟”相似,但是比较小型,不专业。它们业务简单,只是把相同客户群的网站和广告主放在一起,电影网站和游戏网站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由于受众的定位,中小电影网站的广告大多局限在游戏领域,快播也利用播放器的庞大用户基数,成功开发了对应产品——“快玩”游戏平台的盈利模式,用户在“快玩”上搜索游戏时,对应游戏供应商为快播提供分成,一条财路就此掘开。
辉军坦言,地下广告联盟的分成模式普遍不合理,电影网站从所有广告收入中只能拿到很少的一部分,“如果能和品牌或者淘宝店铺合作,放这些类型的广告,代表电影网站已具备规模”。
增加广告收入的唯一方式即增加电影站的IP点击量,目前百度搜索引擎优化(SEO)是各个站长提升流量的首要方式。辉军的习惯是每天早上4点和上午10点分别做一次电影更新,他说:“每天有无数的电影站在更新同一部剧,在百度上搜索片名可以看到一大串,但是如果不去竞争,不去更新的话,网站排名会一直跌,更加不会有点击量了。”
广告联盟还可提供实时统计,一些联盟系统可以提供精确详细的数据及直观的图表统计,广告主会员可以实时查看到每天的广告、数据及历史详细数据,可依据弹窗数、点击数查询到每天有多少人看了广告,以及显示产品在各个时间段的受众状况。
但值得注意的是,与快播模式一样,这些广告联盟由于长期游走在监管边缘,经营混乱、鱼龙混杂。时代周报记者发现,电影站长论坛上随处可见投诉、举报的“广告骗子”,他们利用电影站长赚钱的心理帮其拉广告,最后私吞全部广告收入。
伴随着快播转型的加快,小型电影站的生存压力也水涨船高,而广告联盟这些寄生在快播链上的末端掮客也面临着一场残酷的存亡战。“快播现在关闭QVOD服务器,电影站的点击量难做上去,我们能拉到的业务就越来越少,日子不好过啦。”上述广告联盟群主无奈地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技术与版权之辩
对于产品经理出身的王欣来说,虽然处在风口浪尖,但快播毫无疑问是款独一且成功的播放器。对于QVOD的关闭,王欣面对媒体曾难掩失意:“快播的技术不是为盗版而生的,其实我们最早是想卖给正版视频网站、收取服务费,没想到机缘巧合,成为最适合广大中小电影站的播放器产品。”
王欣口中的快播技术究竟是什么?
对普通用户来说,QVOD首先是一款拥有自主解码技术,无需安装三方播放软件的播放器,它全面支持RMVB、MP3、AVI等流行媒体文件格式音、视频的播放。其次, QVOD更是一款P2P播放软件,快播科技如是评价QVOD:它是国内首款兼容BT协议的点播系统,运用P2P加速技术,支持BT种子文件的直接播放和WEB在线点播。
所谓P2P技术,就是指用户通过该播放器在线观看视频时,这个用户也将成为P2P的一个节点,同时与一个或几个用户建立连接分享视频数据,其他用户就不必再连接到服务器去浏览与下载,因此减少服务器负担的同时还可以大幅提高用户的在线观看视频速度。快播团队号称其在P2P技术上已经沉淀七年。他们研发出用于QVOD在线点播的独特算法是拥有专利的,相比其他P2P软件,能实现更好的用户体验和带宽节省。
对中小电影站站长来说,QVOD则为他们架设视频点播网站提供了简易的高清点播的解决方案,改写了视频网站的烧钱运营模式。一家正常的视频网站的运营成本主要有带宽、版权和推广。其中,带宽和版权是大头,业界戏称这是视频网站运营的“两座大山”。
一方面,这些内嵌QVOD的视频点播架设的网站首先大幅降低了带宽需求,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QVOD对带宽的需求仅为非P2P视频点播网站的1/100。另一方面,这些中小电影站数量庞大,监管不易,且盗版、色情违法成本低廉,“宁用罚款换流量”已是众多中小电影站奉行的“潜规则”,因此版权成本几乎没有。没有了“两座大山”,只需要花费少量费用、精力在推广上,中小视频网站便能获得不错的收入。
虽然快播公司的技术让普通用户和中小视频站站长都从中“受益”,但是这种“快播出技术,站长出内容”的模式却彻底沦为盗版泛滥、内容低俗的温床。“只做技术、不做内容”成为快播逃避法律监管的“避风港”。2009年同华夏视联控股有限公司的侵权纠纷官司中,快播科技就曾以“无法控制和审核使用者利用该软件观看的影视作品的内容”为由胜诉。
虽然早在2012年8月份,快播科技就曾针对低俗内容推出“不良信息举报系统”,但收效甚微。而关于中小网站利用快播播放盗版视频,快播更是一直放任自流。直到2013年下半年,优酷、球探足球比分、乐视、搜狐公司等权利人对快播涉嫌通过播放器软件传播侵权视频作品投诉,国家版权局才对快播公司作出法律规定的处罚上限—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那么“只出技术”的快播是否存在侵犯版权的行为?“互联网络协议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所看到的高速公路,而是由一连串的互联网络协议所组成的信息系统,因此,当事人不得采用互联网络系统,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认为,他强调,如果利用下载系统侵犯他人的著作权,那么,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果利用这个系统下载违反国家法律的色情淫秽作品,那么就涉嫌触犯国家行政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同时他指出,虽然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快播可以援引“避风港”原则,减轻或者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其产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即使其声称自己是一个“修建信息高速公路”的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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