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学生诉铁路部门:车票丢了被要求全价补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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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火车票后,向列车乘务员出示了12306网站购票信息、购票成功的通知短信、身份证等,仍被要求全价补票——为此,浙江大学一名女学生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记者10月15日从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获悉,该院已立案受理,将于11月上旬开庭。
暑假期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大二学生陈绘衣与同学去云南山区支教。出发前,她在12306网站上买了7月30日从杭州东站前往昆明火车站的K739次列车车票,票价487元。
但当乘务员在车上查票时,她发现车票丢了。
乘务员要求补票,陈绘衣出示了12306网站发来的通知购票成功的手机短信、网站购票信息、身份证等,证明自己已经购票,但乘务员不予核查,要求全价补票并支付5元手续费。陈绘衣无照办。
“购买火车票是实名制的,进车站时也核验了人、证、票一致,铁路部门有能力在确认我身份的情况下,掌握我此前的购票信息——要求再次支付全额票价,这是霸王条款。”陈绘衣表示,到站后,她向昆明站工作人员、昆明铁路局反映,希望退回补票款,被告知“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规定,无法退款”。
8月下旬,陈绘衣将昆明铁路局诉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回补票款。
据介绍,在立案受理前,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曾询问昆明铁路局是否愿意调解,被告明确拒绝。9月22日,法院立案受理。“此后,昆明铁路局曾致电法院,表示愿意和解、退还补票款和手续费,我们商量后拒绝了。”该案公民代理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秦晓砺说。
秦晓砺表示,他查询铁路部门的规定后发现,旅客只有在列车停止检票前20分钟办理挂失补票手续,或在火车上丢失车票、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才能凭客运记录,在到达站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补票款。但2012年起已实行实名购买火车票,且购买车票途径很多,纸质车票已不再是唯一凭证。“我们打这个官司,是希望更多人关注这个不合理的行规,敦促铁路部门修改类似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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