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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女见网友疑遭轮奸 嫌犯父亲称女方自愿

时间:2013-01-31 18:34:31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作者:newtype2001
  • 编辑:ChunTian

这是一起案情惊人但又十分蹊跷的轮奸案。2012年2月27日,15岁的少女魏冰(化名)只身来珠海见相识不到一个月的网友杨磊(21岁),并逗留了四天。其间,杨磊及其弟弟杨坤(17岁)、室友杨立(17岁)共3名男子都与魏冰发生过性关系。回家6天后,魏冰以被强奸为由向珠海警方报案。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认定有轮奸行为,以强奸罪判处杨坤有期徒刑四年、杨立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而杨磊将择日另行审判。

案件本该告一段落,但这对涉案兄弟的父亲(杨父)日前却找到南都记者“喊冤”,认为女方是自愿。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杨父表示要上诉。少女魏冰的父亲认为,判刑太轻了,“弥补不了对我女儿造成的创伤。”

案件真相究竟是什么?南都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尝试还原少女魏冰在珠海四天四夜的遭遇。

初见网友当晚 自愿发生关系

案发后不久,15岁的魏冰就从工作的中山一家美容院辞职,同事们都不知道这个像邻家小妹一样的姑娘究竟去了哪里。

昨日,南都记者辗转找到了魏冰的父亲,得知他很早就带女儿回老家了,“把女儿带在身边方便看管,也可以让女儿换个环境”。

魏冰出生于湖南,据父亲介绍,她从小就不爱读书。2012年初,只读到初三的魏冰辍学,跟父亲一起到中山打工,在一家美容院当学徒,帮人做面膜、敷脸。像许多90后一样,上网聊天是她工作之余打发时间的主要休闲方式。当年2月,她通过网络认识了来自河南、同样未成年刚到珠海打工的杨磊、杨坤两兄弟,以及他们的室友杨立和杨晶晶。2月27日晚上,杨磊通过网络邀请魏冰来其工作的珠海南屏见面。

在法院判决书中,提到了魏冰讲述的到珠海后的经历。据她说,2月27日19时许,她在约定的地点南屏广场兴业公司门口找到了杨磊,“20时许,我们就在附近一个写着住宿的出租屋里开了个房间,我们在房间里洗完澡后就发生了性关系。”

“这一次我是自愿的,也是我第一次。”魏冰说,杨磊当时说要娶她,她才答应的。

[壹拍] 除了杨磊之外,杨坤、杨立和魏冰都是未成年人,刚走出校门到外地打工,相似的经历让几个年轻人通过网络很快熟悉了起来。魏冰和杨磊见面第一晚,两人就自愿发生了性关系,这是爱情抑或只是同病相怜,在他乡寻找依靠,真正的原因恐怕两个年轻人自己都未必清楚。

被带到男方宿舍 称遭3人强奸

第二天即28日上午10时许,杨磊将魏冰带到自己的宿舍。魏冰记得很清楚,这是一个独立单间的出租屋,只有一个房间和一个洗手间,房间内有一张木床分上下铺,杨磊及弟弟杨坤,还有室友杨立和杨晶晶都住在这里,“我见没有多余的床铺,打算离开,但杨磊让我留下玩几天,我就答应了”。

据魏冰讲述,当日20时许,洗完澡后,其上上铺睡觉,一会儿杨磊也上了床,叫杨立将电脑音响放大,并将她手腕抓紧,与她强行发生性关系。后来,杨磊又说换弟弟杨坤来,她绷紧双腿,叫“不要”,但无人理睬,最终被强奸。之后,一旁的杨立也爬上床将她强奸。当时,另一名室友杨晶晶也在床边看着,“我说不要,他就不敢上来”。

魏冰说,之后两天,她又先后被杨坤、杨磊和杨立强奸。3月1日,下班后的杨坤又要强奸她,她喊“救命”,杨坤便让当时其留在宿舍的表弟张某帮忙,两人一起脱她的衣服,因她用脚乱蹬一通,他们最后没得逞。

3月2日18时许,杨立带魏冰坐车回到中山。魏冰坦言,她在珠海期间,没有被殴打或言语恐吓过,也没有限制人身自由。但是除了第一次与杨磊发生性关系为自愿,之后都不是自愿的。她已明确表示“不要”,但他们仍强行和其发生性关系。

[贰拍] 在这个过程中,魏冰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但她却没有立即报警,也没有逃离出租屋向外界求助。在判决书中,她的解释是这样的:“我留在他们那里,是我没有钱坐车回家,他们宿舍旁边有电话,我知道怎样报警,但我不好意思报警。我回家后,我爸爸一直追问我情况,我把事情说了,他就带我来报案”。然而,正是因为她一直不离开出租屋,在接下来的几天又连续被伤害,这一点也成为涉案嫌疑人最有力的说辞。他们一直用这一点来证明,魏冰系自愿与他们发生性关系的。

3疑犯另有说法 法庭上互相埋怨

对于案情,3名涉案嫌疑人给出了另一种解释。

在判决书中,杨磊供述称,2月22日晚上,他在出租屋看到室友杨立上网,跟魏冰进行视频聊天,魏冰主动向杨立提出要加其为好友。第二天,他就开始跟魏冰通过Q Q聊天,26日晚上,两人通过网聊约好第二天见面,并于27日晚开房发生了性关系。

据杨磊说,28日中午,他带魏冰到自己的出租屋,一直玩到晚上七八点钟,他曾小声地叫魏冰出去开房,但魏冰不同意,继续留在房间里。当晚10时许,他在宿舍和魏冰再次发生性关系。而在发生性关系时,杨磊说自己曾问过魏冰喜欢谁,她说喜欢杨坤和杨立,“我说既然喜欢,就互相意思一下,杨坤说好,就跑到床前亲了魏冰一下,之后两人就发生了性关系,后来杨立也爬上床,跟魏冰睡”。

杨磊承认,在杨立刚上床时,确实听到魏冰说了几声“不要,不要”,明显是在拒绝杨立。他也承认,之后魏冰在珠海呆了几天,跟他和杨坤、杨立又有过几次性关系,但他否认这是强迫的。

杨磊的弟弟杨坤在法庭上附和了上述说法。杨坤称,28日晚上10时许,因见魏冰一直呆在他们四人的出租屋里,没有离开的意思,杨立首先提出由他们四个人按照年龄大小为次序分别发生关系,他反对,说应按身材高矮为次序,刚开始是开玩笑,“因为觉得她年龄太小,不会反抗,就真的做到了”。

杨磊承认,在发生性关系时,魏冰确实说过“不要,不要”,但除此之外,并无其它明显反抗“我就认为她是自愿的”。

杨磊说,之后几天,他见到魏冰一直不离开出租屋,于是又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并承认当时魏冰确实说过“不要脱”、“不想做”的话,但他说:“你跟别人做了几次,为何不跟我做?”后来魏冰主动跟他发生了性行为。

在法庭上,第三名嫌疑人杨立也否认强奸,认为魏冰系自愿。他说出的理由是:28日晚,当他最先提议按年龄大小与魏冰发生性关系时,说得很大声,本来只是出于好玩,魏冰应该能听到,但她没有反应,之后便发生了这一切。

然而,杨立供述:3月1日,魏冰曾告诉自己,杨坤趁他上班,在其不愿意的情况下强暴了她。

[叁拍] 在法庭上,杨立和杨磊、杨坤互相埋怨对方,都自认魏冰喜欢的是自己。对于这几个年轻人而言,他们并不觉得这是强奸。而据杨父称,杨磊曾经告诉他,说这个女孩在网络聊天时,故意把胸部的拉链拉开,明显很开放,而第一次见面,魏冰就同意发生性关系,更让他坚信了自己的看法,所以才有了后来的荒唐事儿。

邻居称没听到呼救或打斗声

仅凭当事人各执一词的陈述,案件显得扑朔迷离。为了找到更多证据,警方调查了杨坤等人所在出租屋的房东和邻居。

但房东对该案一无所知。居住在杨坤出租屋旁边的一位邻居则表示,28日晚,他听到杨坤等几个人租住的房间有男女说话声,但没有听到女子呼救声或打斗声。

警方还找到了魏冰所在美容院的老板。对方证实,2月底,魏冰确实离开过店里三四天,大约3月2日回到店里,心情很不好,还偷偷哭,“我经过几次追问,她才说出被三个男网友强奸了。”

魏冰的一名亲戚说,去年3月,魏冰曾通过Q Q给她发来一条信息,说被三个网友强暴,并问她怎么办?“我让她报警,但她说怕,说想回学校读书。不久,她父亲就打电话问我她说了什么,我将她被三名男子强暴的事情告诉他。”

魏冰的父亲说,因女儿自27日出门数日未归,他到中山当地派出所报了失踪,3月2日女儿回家,“我见她一直闷闷不乐,问她发生什么事,她当时情形不对,脸色很差,担心会出事,我就不敢多问,直到3月5日,亲戚打电话告诉我说魏冰在手机Q Q聊天里,告诉他几天前出去见网友被强奸,不想活了”。第二天上午,女儿终于对他吐露了在珠海被强奸一事,他马上带女儿报案。

[肆拍] 魏冰在事后的这种沉默,包括回家6天才报案,让杨磊等人觉得,她本不想告他们强奸。

一场网恋伤害两个家庭

对于一审结果,魏冰的父亲并不满意。他在老家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事发后,女儿至今没能摆脱阴影,情绪一直很低落,他准备今年过完年继续送女儿回初中读书,“只判了四年,太轻了,弥补不了对我女儿造成的创伤”。

在这位父亲看来,女儿之所以会被网友强奸,就是吃了没有知识的亏,“她太年轻了,才刚出校门,被网友欺骗后,心里很害怕,自己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所以一直没报警,还打算一个人隐瞒下来”。

针对案情,魏冰的父亲不愿多说,称该说的,自己和女儿在派出所已经都说了,没有什么好补充的。

同时,杨磊和杨坤的父亲同样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他认为两个儿子都是无辜的,表示将继续上诉。杨父质疑说:“如果女方不是自愿,她为什么跑来见网友?为什么仅仅因为没钱回中山,就宁肯继续呆在出租屋被强奸?”他甚至问道:“我儿子自始至终都没有殴打女孩,怎么是强暴呢?”杨父认为,“可能是后来回家又后悔了才报案。”

为了给两个儿子打官司,这位年过五旬的父亲抛下亲人,自去年3月底从河南老家来到珠海,一边在建筑工地打工,一边不断投诉。他的每月收入仅1000多元,省吃俭用给儿子们请了辩护律师。

[伍拍] 这起强奸案仍未完结,最终的结果还有待终审法院的评判,但可以确信的是,没有谁是赢家,每一个人都感到很受伤。从魏冰和杨磊在网上相识的那一刻起,恐怕谁都没有想到,事情竟会演变到如今的模样。在这起案件中,不管是否自愿,因为尚未成年,15岁的魏冰始终是受到了伤害,杨磊等3人则面临牢狱之灾。如何保护和引导年轻的打工男女?如何看待他们在踏入社会时表现出的懵懂、无知、轻率,都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一审判决

因杨磊一度外逃,晚于杨坤、杨立被捕,其涉案一事将稍后审讯。香洲区人民法院日前先行对被告人杨坤、杨立进行了审理,认为杨坤、杨立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供述与被害人魏冰的陈述能相互印证,证实两人与被害人通过网络聊天认识,案发时是第一次见面的事实,杨坤、杨立在侦查阶段也供述,28日晚与杨磊等人商量按顺序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认为被害人年龄太小,不会反抗,同时实施了关闭房间照明、开大音响等行为,并承认被害人有明确的言语及动作表示拒绝。美容院老板、被害人父亲也证实,案发后,被害人情绪低落,通过规劝后报警。

法院一审认定28日晚,杨坤、杨立和杨磊对魏冰强迫发生性关系属轮奸,最终判处杨坤有期徒刑四年,杨立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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