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尚未盈利 背后灰色产业却已经如火如荼
- 来源:懂懂笔记
- 作者:NT
- 编辑:newtype2001
几十元帮你换块锁
除了上述那些钻空子的灰产手段之外,还有一些人的手段明显更加简单粗暴——直接换锁。
最近有媒体在某宝上发现,有不少商家在出售所谓的“共享单车密码锁”,这些商家都声称自己是相关共享单车的生产厂家,他们出售的“密码锁”价格大多在十几元到五十元之间,而且会包邮。用户购买他们的密码锁后,他们宣称将教用户把共享单车上原来的锁拆下来并换成购买的锁,且万无一失。购买者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达到长期私占单车的目的。即便在4月初,通过搜索仍可以在某宝平台发现类似的卖家,而且有些已经显示有了成交量。懂懂笔记也在某宝上尝试搜索“小黄车同款密码锁”,搜索到的结果还真不少。
从上述这些灰产手段可以发现,ofo小黄车是灰色生意链的重灾区,而小黄车采用的机械锁也正是其成为灰产愿意下手的主要因素,对此小黄车的相关负责人也曾公开表示,4月份开始首批ofo Curve单车在深圳投入使用,新一代的单车使用的是电子锁,而“过去版本的ofo单车正逐步升级更换成电子锁”。或许,只有共享单车平台全面弃用机械锁,大多数漏洞才会被堵住。
贪小便宜容易吃大亏
面对这些灰色生意链,遭受最大损失的无疑是经营共享单车的平台。有时候普通用户会出于侥幸心理获得短暂利益,有些用户则是无心被假二维码所黑,其中最不应该的,是占小便宜却吃大亏的行为。
过去一年来,私占共享单车被处以罚款、拘役的相关案例已经很多,很多可能一辈子都没进过“局子”的人,却因为一时无心触犯了法律。这里面有把单车放汽车里拉回老家的,也有私藏单车在自己房屋的,也有私自给单车换了专用锁的,更有明知故犯侵吞买卖单车的。
针对“共享密码”和“免费注册”事件,相关法律人士表示:消费者与共享单车平台之间签订了一个合同,用户支付费用从而使用,两者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这部单车物权是属于共享平台的,任何针对单车的破坏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如果是私藏占用,就是非法把车辆所有权变为私有占有,如果多次私占甚至倒卖,刑法上可构成盗窃罪。而平台作为租赁方,无论是从民法上,还是从侵权责任法上来讲,都应该获得相应赔偿,平台可以要求违约用户去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侵害债权的侵权人去承担责任。
当然要完全阻止这些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单靠用户自律是完全不够的。一方面共享单车运营机构要明确使用者的责权利以及告知违法后果,另一方面有关政府部门也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维护平台和用户各自的利益。最重要的是,平台要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杜绝“灰产”钻漏洞、谋不义之财的门路,并进一步完善单车的相关使用规定和协议。
在这个共享大潮不断涌现的社会中,共享单车的出现似乎变成了社会民众法治素养的试金石,@懂懂笔记相信绝大多数用户都是爱惜共享单车,珍视这种共享出行方式的。但是任何一种小漏洞如果后面的基数是数百万(辆)的时候,就会令个别人心生歹念,导致人性之恶恣肆。
再坚固的车锁,也抵挡不住一颗没有公德的心,这句无奈的感叹不应该成为共享单车的宿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前半句送给那些琢磨单车漏洞的人,后半句送给每个真心享受共享骑行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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