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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朋友圈售假货牟利6万元 获刑并罚款13.5万元

时间:2015-03-21 14:29:26
  • 来源:现代快报
  • 作者:newtype2001
  • 编辑:newtype2001

原价几万元、十几万元的皮包、手表,只卖几百元,这样的信息,相信不少市民都在微信朋友圈里见过,甚至有人因为价格便宜还买过。不过根据刑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可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近日,苏州常熟女子孙某就因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名牌商品,被送上了法庭。“我看有不少人在卖就动心了,不知道是违法的,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昨天上午,站在常熟法院的被告席上,孙某后悔不已。

卖假货

交易200多次,获利6万多元

1987年出生的孙某,常熟人,昨天在法庭上,她穿着白色的长款针织衫配黑色的裙子,看上去很时尚。孙某在常熟市区经营着一家童装店,2012年,经过熟人介绍,开始接触假冒奢侈品并进行销售。

“当时有一个朋友在做A货奢侈品的销售,开始这个朋友教我帮着推销给熟悉的人,我看到他的A货生意做得很不错,就动了心。”孙某口中的A货实际上就是假 冒的奢侈品。孙某通过朋友介绍,与广州某皮革城的上家接上了头,互换了微信号,孙某在微信里就能收到广州上家发布的所谓“1:1”的假冒奢侈品信息。

接着,孙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这些假冒奢侈品的销售信息,吸引圈内朋友购买。翻看孙某发的这些信息,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她所售商品都带有名牌LOGO,有香奈儿、路易威登、普拉达等奢侈品牌皮包、鞋、皮带、眼镜等。

孙某按照每件高于成本价两三百元的价格出售,一件所谓“1:1”的假冒奢侈品的价格也就几百元。如有朋友购买,孙某便把钱打给广州的上家,上家快递发货后,她再通知朋友到约定地点取货。

就这样,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孙某发布的销售动态已达百余条,微信聊天窗口总是信息不断,共成功交易200多次,销售金额达26万余元。孙某因此获利6万多元。

付代价

判刑3年,缓刑3年,罚金13.5万元

2014年3月11日,常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在孙某经营的童装店当场查获并扣押假冒“CHANEL”皮包8个、假冒“Cartier”手表1只、假冒“LV”皮包3个,及多种假冒奢侈物品。到案后,孙某如实交代了有关犯罪事实。

“几百块就能买到的大牌,买家其实都心知肚明,知道是假的。”站在被告席上的孙某后悔不已,“我看有不少人都在卖就动心了,不知道是违法的,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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