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主席朱明国“落马” 曾执掌三地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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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主席朱明国“落马” 曾执掌三地政法工作
他曾任海南、重庆、广东政法委书记 被称“乌坎功臣”
十八大后 第七名正部级官员落马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朱明国成为十八大后第七名落马的正部级官员,同时也是广东第二名落马的省政协主席。2009年4月,广东省第十届政协主席陈绍基因严重违纪被调查,2010年一审宣判陈绍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个人经历
先后执掌三省市政法纪检
朱明国,黎族,1957年5月生,海南五指山人,1975年10月入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副总警监。朱明国在担任广东省政协主席之前曾经有多年的政法系统工作经验。
1998年至2001年,朱明国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
2001年至2002年,任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此后四年又担任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6年调任广东,最初任广东省纪委书记。2012年至2013年,又升任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从2013年至今,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此外,朱明国还是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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